2005年10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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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杭育把编书者告上法庭
此案提醒你注意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 “从前的人,谁都有一把扇子”改成“那会儿,谁都有一把扇子”;“诱发了许多儿时梦想”改成“诱发了许多梦想”;“杭州的许多日子是天上蓄满了水气,欲雨又止,不阴不阳的”改成“杭州的许多日子是天上蓄满了水汽,欲雨又止,不阴不阳。”……就是这些改动,改出了一场官司。杭州作家李杭育不满自己的文章被编者改动而把编者告了。
  去年9月,杭州某中学语文老师徐社东主编了一本叫《杭州乡土语文》的中学教辅书。这本教辅用书选编了咏叹西湖的诗词、名人逸事、掌故和楹联,还有反映杭州风俗的文章。其中李杭育在几年前写的三篇散文《滚铁环》、《扇子有风》、《柳风桂雨下的杭州》也被选编入书。
  这本教学用书已经在西湖区教育局范围内使用。但是李杭育认为,他的散文被入选并没有征得他的同意,不过他不在意这个。让他懊恼的是编者把的文章改得太多了,这是他不能接受的。为此,李杭育要求徐社东和出版该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,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各类损失12000元。
  当了被告的编者徐老师也感到有些委屈,他说自己编这本教材是出于公益目的,之所以选编李杭育的文章,是因为他的文章很有代表性,收编进书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杭州乡土语文的全貌。徐社东说在编的时候也很注意,他认为改动并不多。
  近日,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法庭上,李杭育的代理律师出示了文章被修改前后的对比情况。目前,此案尚未判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点评:
 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、4项分别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。修改权,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;保护作品完整权,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、篡改的权利。这也就意味着他人在使用作品时,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这两项权利,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。在复制、演绎、改编名人名作盛行的今天,杭州的这起官司给我们提了醒。